2002二年七月十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行业协会名称:上海奶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SHANGHAI DAIRY ASSOCIATION,其英文缩写为SD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在自愿的基础上,由从事奶牛、牛奶生产和加工,及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行业内联合组织,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和国际规范,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在行业中发挥服务、代表、协调、自律的作用;在国内外市场中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奶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市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接受市农业委员会、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承诺遵守《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
(一)调查研究国内外奶牛和奶品的生产和加工,及相关业务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 参与指导奶牛和奶品的生产和加工,及相关行业的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参与制定本行业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推动上海奶业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向国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组织反映会员要求、主张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四)制定并实施奶牛和奶品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内部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五)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向会员推荐优质可靠的生产资料,快速传递奶牛和奶品生产、加工、市场、科技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和经验,组织开展奶业专题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
(六)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七)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的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的友好往来,组织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政府及其它组织机构委办的事项;
(九)组织开展行业公益事业及有益于协会的其它活动。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咨询服务、培训、组织国内外交流、专题调研、组织展览、出版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