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郑州市育婴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育婴师和在大中专院校从事学前教育及医院儿科等专业人士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组织全市广大育婴和热心于早期教育工作与研究的科技人员,研究、探讨早教理论体系建设及不同时期早教工作的特点、规律和任务,提高我市育婴协会的管理水平,促进育婴协会工作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并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郑州市妇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郑州市民政局,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会址设在郑州市紫荆山路56号华林新时代广场大厦9楼922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主要业务范围和任务:
(一)开展各种早期教育指导、咨询和宣传等活动;
(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认真研究和积极探讨早教工作的运行规律与组织活动方式;
(三)研究早教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以及寻求解决的办法。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早教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
(四)研究并讨论育婴协会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服务的经验,不断总结和推广搞好协会工作的典型,促进协会工作健康发展;
(五)开展有关培训工作,帮助协会成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促进人才成长;
(六)举办为协会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维护协会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七)对在育婴学科研学术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会员,开展奖励和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