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电香港医管局发言表示,今年开始所有非符合资格人士,将不被允许透过任何方式赴港分娩。而根据医院管理局的定义,任何持有根据香港《人事登记条例》获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以及医管局行政总裁认可的其他人士,均属符合资格在港分娩人士。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浸信会医院发言人表示,院方接收孕妇预约分娩时,只要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证,便会将其归类为合资格分娩的香港居民。发言人续指,过去10年医院接待的分娩产妇,均以本地孕妇居多,持外国护照之孕妇所占比例少于1%,惟孕妇分娩时选择以何种证件登记,孕妇可自由选择,院方无权干涉。
发言人强调,医院一向接受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入境之孕妇前往医院生产,但并不会为分娩产妇发出预约分娩确认书。而养和医院发言人表示,2012年经养和医院分娩的外籍孕妇为86人,较2011年的56人上升53%。
(编辑:海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