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选择玩具时,一定要看清适合年龄,尤其是3岁以下的宝宝。这个年龄孩子的特点是习惯性地把物件送入口中,所以,他们使用的玩具一定要考虑到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的噎塞和窒息危险。如果玩具上标有“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使用”,即使孩子到了此玩具使用的年龄底线,仍要按照提示,在孩子玩玩具的时候进行看护。
适合于3岁及以下儿童的玩具的部分特征,根据玩具的类别列在下面:
(1)玩具娃娃最好选择可供手持或搂抱的身体柔软的婴儿娃娃或人物娃娃,填充的或“豆袋”类娃娃,形状简单(包括附件)的碎布娃娃或布娃娃和面貌简单、四肢关节处活动范围有限的轻型小巧的塑料娃娃。
(2)婴儿玩具提供在童床或游戏围栏上使用,能很容易地被小手握住、晃动、抓住、摇动发声和抱住的玩具。
(3)玩具车外形简单结实的汽车、卡车、船及火车,以简单色调装饰,没有微细外形刻画并对车辆的具体牌子或型号没详尽描述说明,并且只要求简单的使用动作(例如滚动、翻到、推动及放开。
(4)早期学习玩具提供基础学习训练(例如字母、数字或图案)、简单的形体动作训练(例如转动轮子或旋钮),拉开和放开或根据大小分类等玩具(例如书和拼图)。
(5)动作玩具提供识别声音或图画用的简单动作玩具及惊奇动作玩具。
(6)软体的球或类似物品提供挤压、摇动、滚动或扔掷的柔软的、质量轻的球或类似玩具。
挑选安全的儿童玩具事项二:玩具标识你会看吗?
新标准对玩具包装上的标识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和说明。增加了一些内容详尽的安全警语,“适合年龄:3岁以下”“内有小配件,请在大人监督下使用”“防止玩具眼、鼻、纽扣等配件被儿童吞食”等提示语已经出现在玩具的外包装上,且对于玩具的材质、游戏方法、注意事项等也有明确的标注。
(编辑:愤怒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