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从事玩具生产、销售、科研、教育并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或相关社会团体,以及在玩具领域有特殊技艺具有一定的影响或对发展玩具事业有实际促进作用的相关组织和部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按时缴纳会费;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