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公司限制生育 反女性岐视须用好经济手段

http://www.hxytw.com 2019/7/2 8 阅读数:23048

  6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活动管理促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用人单位或明或暗地给女性设置一些约束条件,已经成为就业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据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56.7%的女大学生在求职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城镇在业女性曾“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不提拔”的比例是同类男性的4.3倍。“限男性”“有没有结婚计划”等等,都是用人单位会提出的要求和问题。

  存在并不一定合理。早在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就提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我国《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均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女性一直以来承担了较为沉重的家庭责任。

  在家庭生活中,妇女往往承担了更多的家庭工作;在生儿育女上,传统模式是妇女付出更多照看养育的代价,而男性则承担经济负担。而现在的情况是,男性单方收入已难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妇女要在承担原有家庭工作的基础上,走出去工作,与男性共同肩负家庭的经济重担。

  但是,承担家庭责任不应妨碍她们追寻自己的理想抱负,影响职业生涯,这是女性的社会权利,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剥夺。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北京明令禁止公司设置限制生育的条令,是关怀女性权利、重视性别平等的体现。可是,类似指令在落地实施中往往被打折扣,比如政策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结果企业通过伪造员工人数,漏缴逃缴。

  另外,用人单位会对女性设置一些“隐性限制”,以绕开相关法规的约束。有调查显示,不少女大学生求职时,被拒的理由是“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想要更专业的人才”,而实际上,她们的竞争者都是一些学历、能力逊于她们的男性,但最终后者却成功入职。还有单位会表面遵循国家性别平等政策,但将女性安排在条件恶劣的岗位,迫使其自动辞职,或者通过隐私制度掩盖妇女与男子“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等等。这种微观的、多样化的隐性措施,很难被监管层面识别。

  因此,出台规定固然好,但能否真正落实才是保障女性合法权益的关键。

  对此,有必要设置一个能够“敲山震虎”的法律法规,比如《反就业歧视法》。只有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和严厉的惩罚措施,才能够真正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尤其要针对“隐性限制”制定出一系列经济补偿等可操作性的公共政策。

  当然,用人单位的行为也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能强制要求他们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因而,可以参考社会保险抵扣的做法,对用人单位招收特定岗位、特定行业的女性职工给予一定的税收抵扣或者行政补贴,降低企业选用女员工的成本,提升雇佣女性的积极性。用好经济手段来激励女性就业的成效,或比法律法规限制更好,对改善女性就业“隐性限制”更为有效,社会成本也低。

  最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未来有关保障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将会出台更多,相关政策的落地也会逐渐完善。相信在未来,不会让女性既承担了家庭责任,又丢掉了社会权利。

(编辑:华夏婴童网)

红星婴童网公众微信号
标签:禁公司限制生育 反女性岐视须用好经济手段

关于我们企业文化公司宣传服务范围宣传推广企业合作友情链接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招聘信息RSS订阅专题首页

版权所有 红星婴童网【WWW.hxytw.com】CopyRight @ 2012-2017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09082350号  
本站是专业提供婴儿用品招商儿童用品招商孕妇用品招商婴童店加盟孕婴童早教加盟孕婴童用品等其它名牌孕婴童及其相关产业的招商平台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 
电话:14700496243
  诚信网站     wlzp   网站信誉良好   zytz   315cxdw   sf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