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儿童家具使用的安全性,前几年就开始酝酿起草的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下称“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填补了儿童家具领域的标准空白”的标准对儿童家具的安全和环保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有关安全和警示的部分更属于强制性要求。这些标准都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如此规定?记者特地联系了参加起草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相关专家,请他们对此进行解读。
意义如何?
解读:填补儿童家具标准空白?
“现在我国城市大约有40%家庭的孩子拥有自己的居室和家具,这个数字现在还在逐年增加。”参与标准起草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淑艳告诉记者,近年来各地市场对儿童类家具的需求在不断增多,但许多产品只是外表色彩鲜艳,产品本身的设计、用材和普通家具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在产品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等方面缺少对儿童的有效保护措施。
“要保证儿童家具的质量和安全,还需要国家标准来予以规范。”从2008年开始,张淑艳所在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担了标准的起草任务。她表示,这个标准是家具中“为数不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之一,填补了国内外儿童家具通用技术要求的空白。她表示,标准的内容涵盖了木、金属以及塑料等材料制成的家具产品。
据介绍,安全要求及警示标示是儿童家具标准的核心部分,安全要求包括了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以及阻燃性能三部分。与其他诸如外形尺寸偏差、外观、理化性能以及木材含水率等指标列为非强制性条款所不同的是,安全方面的条款及警示标识被列为了强制性条款要求。
安全如何?
解读:8大项目涵盖结构安全性能
“结构安全项目主要是在产品设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害项目,具体有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门翻板、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以及其他结构等8大项要求。”张淑艳介绍说,标准对边缘及尖端项目增加了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的要求,具体为“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
一些家具中设计有孔洞或间隙,标准对此也作出明确。“由于标准的适用范围是3-14岁年龄段的儿童,在标准中孔和间隙的的规定是在其他结构安全方面,标准规定所有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产品,应该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并在使用说明中,明示安装使用方法;同时,标准也将家具所用绳索、椅子的脚轮及转椅的气动杆列入了其他结构安全部分,对部分家具可能使用纺织面料及皮革部分,可能会存在PH值超标引发儿童不适的问题,标准也进行了限定。
限量如何?
解读:儿童家具要求更加严格
记者看到,标准对儿童家具产品材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作出了明确限定,在“表面涂层”项目中,共有铅、铬等8个可迁移元素分别明确限量;纺织面料和皮革方面则分为游离甲醛、可分解芳香胺等两大指标,其中游离甲醛规定≤30mg/kg,禁止使用可分解芳香胺;塑料方面则要求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超过0.1%。
据介绍,儿童家具标准首次增加了皮革及纺织面料中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以及塑料中的邻苯二甲酸之类增塑剂有害物质的限定,其中对于游离甲醛限量值比对普通家具的要求更加严格,与英国FIRA/FRQCC001的标准要求一致。张淑艳对此表示,“标准的有害物质限量与国际同行业标准基本一致,顺应了国内外儿童家具市场的需求,同时也能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今后,儿童家具上将统一标识产品的适用年龄段,比如“3-6岁”、“7岁及以上”等等,以方便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家长选购。此外,标准还明确规定了儿童家具产品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具体项目要给出警示,避免给儿童造成人身伤害。“比如,如果产品需要安装,产品使用说明就应该标识‘注意!本产品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请勿靠近’。”张淑艳表示,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生产企业应该在产品适当位置上注明“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并且“危险”、“警告”和“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4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该小于5号黑体字。
(编辑:海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