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童车行业近年来经历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平湖2006年10月被中国玩具协会授予“中国童车生产基地”称号,今年复评顺利通过。第二件是平湖市消保委、工商局和童车行业协会组织42家童车整车企业开了一次动员会,会议只透露一个信息——平湖将在全国推出首个童车产品“三包”规定。
产业很大,但“三包”“先天不足”
平湖童车主要包含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等类别。
数据显示,目前平湖市有童车整车及配件生产企业150多家,年产千万辆童车。平湖童车长期以出口为主,近年随着外需萎缩,内销比重有所增长。据平湖童车行业协会初步估算,今年平湖产童车的内销比例扩大到近四成。
国家“三包”法已经深入人心,但内销的平湖童车野蛮生长,导致产品“三包”“先天不足”。平湖工商部门调研发现了3个“病因”。
第一,平湖童车起步至今31年,企业没有建立公开、系统、规范的“三包”售后服务体系。
第二,平湖童车内销与外销的售后服务标准不一致,如儿童三轮车,外销产品根本不提“三包”期,内销产品则没有具体的规定。
第三,企业在同类产品“三包”服务方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比如某部件在甲公司认定为主要部件,在乙公司可能认定为消耗品。再如电动童车,有的企业在内部明确主要部件保修1年,有的企业则认为该类童车商品能正常使用1至2年,所以无需“三包”。
为此,平湖市消保委、工商局和童车行业协会组织工作人员,在总结国内既有“三包”规定不足的基础上,综合网络购物碰到的新问题,推出了《平湖市童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填补了国内空白。《暂行规定》自明年3月15日起试行。
基于并高于国家“三包”
记者从平湖市消保委了解到,平湖童车的整体投诉量常年保持在较低水平,每年的投诉总量为个位数,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出台童车“三包”规定。“推出童车‘三包’规定对消费者是非常有利的。”平湖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
从整体来看,《暂行规定》的基础是国家“三包”,主要时间节点与国家“三包”保持一致,如发生主要性能故障影响使用的,7天内可免费退换,15天内可免费换货、修理。
但在细节条款上,《暂行规定》参照了手机“三包”规定,这些细致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如在时间计算上,《暂行规定》明确:“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童车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暂行规定》尚存异议
《暂行规定》明确整车“三包”时限,规定了具体类型童车的主要零部件范围(见附表《实施“三包”的童车商品目录》),让消费者有据可依。
据有关方面指出,目前《暂行办法》仍属征求意见稿,尚存异议。如产品执行退换货的条件是参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产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即可退货”,还是参照《农业机械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浙江省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中“因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才可退”。
企业对《暂行办法》中易损耗零配件的定义也存在异议。此外,某款童车产品在停产后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的时限是执行2年还是5年期,这些方面还需要征询企业、消费者及各部门意见综合确定。《暂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何,还以正式发文为准。
(编辑:海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