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独生子女证,其实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很多父母不清楚办理这个证有什么好处?其实为了支持国家的计划生 育政策,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下面就以北京市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例,为大家解释解释。
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分析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 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这个只是国家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生子女费,每个单位还会依据自己不同的情况,给予更多的奖励费用,最低不得低于每月10元的标准。并且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是由办理“独生子女证”当月开始的,所以推荐父母在宝宝生后尽早办理。
(编辑:阿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