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年前发生了脐带血库事件,如今再次提起这件事,仍记忆犹新,血库样本中,有那么多都被病菌传染,上海脐带血库仍然不承认,弄虚作假。
在脐血库的网站、宣传材料和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书中,都有如下的介绍:“经国家卫生部卫医发[2001]225号和[2005]69号文批准,设置上海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该库由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上海市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血液中心等机构经过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工商局等委办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成立的高科技、慈善性质的公益性公司。”
但经《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调查,已经证实,上海干细胞公司的性质并非公益性的,而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最大的股东、章毅任法人代表的上海聚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未在介绍中出现。相反却刻意突出占有股份的上海市红十字会和血液中心。
上海脐血库分为公共库和自体库,关于是否可以设立自体库,相关法规没有规定,但对脐血库的经营性质却早有明文规定。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二条包括如下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血站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不批准设置以营利为目的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但上海脐血库的营利性质是很明显的。
为了达到向卫生部申请血站执业许可证的标准,靠捐赠维持的公共库的储存量需超过1000份,2005年6月至8月间,脐血库大量接受捐赠,其中仅在闵行区浦江镇卫生院就采集了近400份。该院属于屠继英的业务范围,她说在该院分娩的大多为外来打工者,大多都是到临产才入院的,此前没有进行过身体检查,也就说明这样的脐血是否符合保存标准不能保证。到公共库储存量达到后,脐血库立即提高捐赠的门槛,限制公共库的规模扩展。记者拿到的一份2005年8月19日有章毅、陈诚荣和市场部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的记录显示,会议做出的决议包括:“8月底六院停止公库的采集,在9月到12月中其它有自体库的医院每个医院保持每月有5个左右的公库采集。”
会议作出的决议还包括,“即日起公库的采集量要168克,由营销人员与各自负责的医院交涉,废弃的血由我们带回废弃。”168克的标准较之前有所提高。据脐血库网站上的资料,脐血量一般只有50ml——120ml左右,以此推算,将有相当大比例的捐赠脐血不能满足条件。
脐血库对待捐赠脐血的态度也让人吃惊。刘军说,新华社上海分社一位记者在妻子分娩时做了脐血捐赠,几天后她到实验室询问,却被告知忘处理了。“170克啊。”刘军感慨道。还有些接受捐赠的脐血不经处理就直接废弃,然后发一个废弃通知给捐赠者。
(编辑:花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