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药食同源”的产品,常见的有大枣、山楂、杏仁、山药等,还有一些标榜药食同源的配方茶,常见的有金银花茶、菊花茶、玫瑰花茶、洛神花茶、荷叶茶等。
这些产品都打着健康的口号,称无毒无副作用,功效逆天。但“药食同源”并没有那么简单。
“药食同源”的概念是什么?
“药食同源”是指,医药和饮食属于同一个起源,许多食物即药物,药物与食物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食物和药物一样能够防治疾病。“食借药之力,药助食之功”,两者相辅相成。
随着“药食同源”的文化逐渐被认同,国家也注重其发展,那么被国家认可的药食同源可用种类有哪些呢?
国家卫健委公布的2019最新版的药食同源目录包括药食同源可用种类,香辛料和调味品可用种类和新资源食品及食用菌可用种类,现行加拟增共111种。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规定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一共87种: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号)中拟新增的中药材物质名单一共15种: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油松、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根据《关于征求将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8]278号)中拟新增的物品名单一共9种: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虽然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但是我们不能扭曲药食同源的概念,认为食物与药物之间可以划等号,如果在保健或者治疗疾病时盲目把药物当成食物去使用,或者误信一些夸大某些食物药用价值的宣传,用食物来达到治病的目的,就失去了药食同源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