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12365热线受理市场进口商品质量投诉11件,涉及奶粉、红酒、服装等。为加强市场进口商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期对市内6家进口商品销售较为集中的大型百货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
在抽查进口婴幼儿奶粉时,执法人员告诉经销商和消费者,有关进口奶粉的规定有新变化。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5月1日起,所有的进口奶粉生产企业和品牌必须是在国家质检总局注册和认可的,才允许进入我国市场。市民在购买进口奶粉时需要注意奶粉是否符合新规。
(编辑: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