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新疆将推行婴幼儿奶粉全程电子信息化管理,今后婴幼儿奶粉销售将面临最严厉的监管。
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销售记录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建立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工商部门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经营条,全区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批发商100%进入食品安全电子系统,各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和批发商要100%的使用“一单通”,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商要全部建立电子化台账,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所谓“一单通”,是指在生产和销售婴幼儿奶粉时,必须由厂家、上级批发商、出货商出具说明,标注食品的来源。一旦出问题,可以进行追根溯源,查到从哪进的货,销售到哪。这一工作主要由工商部门负责执行。具体方案是,自治区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和批发商100%进入食品安全电子系统,要100%使用“一单通”,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零售商要全部建立电子化台账。
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具备自建奶源的企业,其原料奶产量应达到企业实际收奶量的30%;具备自控奶源的企业,其原料奶产量应达到企业实际收奶量的50%。
同时,还将由质检部门建立并实施婴幼儿配方奶粉定期监督抽检制度。抽检将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抽检标准、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不仅是地产及国产产品受到严厉监管,进出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将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和监管。健全完善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布并实时更新取得许可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方便消费者识别真伪。
新疆推行婴幼儿奶粉全程电子信息化管理,意味着奶粉将随时接受追溯性抽查,奶粉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通过电子系统追根溯源,对婴幼儿奶粉的生产、销售进行全面监管,保障婴幼儿奶粉的品质,婴幼儿奶粉从生产到销售都会有“电子档案”,切实保障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
(编辑: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