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2009年3月5日上午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主办、北京集美家具市场集团承办的“丰台区《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09年版推广培训”活动在大红门店隆重举行。
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2009年3月5日上午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主办、北京集美家具市场集团承办的“丰台区《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09年版推广培训”活动在大红门店隆重举行。
参加此次活动的领导有北京市丰台区工商分局副局长李云鸿、北京市丰台区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王松、北京集美家居市场集团党委书记邓适宁。来自全区各工商所主管所长、各家居市场的主要负责人及参展厂商代表、大红门市场的管理干部及参展厂商共计六百多人参加了此次的推广活动。这次的推广活动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李颖林同志为大家讲解新合同的内容及应用规范。
通过培训宣讲,大家对新的《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权益、义务。集美家居作为有着20多年历史的家居企业,从始至终都非常重视产品质量、诚信服务。我们向社会的公开承诺:集美是您购买商品的第一负责人。在今后的工作中,集美家居会率先把新版合同的宣传、使用贯彻到实处,把集美家居打造成一个诚信度更高、服务更好的家居品牌,真诚服务于京城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