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将在全省17市选取240家药店试点推开,试点药店需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许可,婴幼儿配方乳粉在药店中须专区专柜销售。
“按药品管理,标准应该会更严格,但是,我担心的是在药店中与那么多药品混杂在一起销售,会不会对奶粉质量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对于药店卖奶粉,在婴贝儿母婴购物广场挑选奶粉的济南市民刘莉说。
“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对于奶粉,药店会采取专箱运输、专库储存、专柜销售。”漱玉平民大药房质量总监刘伟说。
漱玉平民大药房自去年国家下发相关通知后,经工商部门许可后已开始先行试点销售婴幼儿奶粉,在省城花园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东侧的一家门店,记者看到其进门左手边专辟了单独的“放心奶粉专区”,售有惠氏、多美滋、合生元等7个奶粉品牌,周边为保健食品货架,与药品区域远远隔开。
在药店销售婴幼儿奶粉,意味着针对奶粉,将严格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流程来管理,“经过对供货商资质的审核、进货查验、仓库温湿度的严格要求、出库审核、运输管理规范、专区专柜摆放销售等每个环节的严格把控,能更好的保证奶粉质量安全,且每一罐奶粉都是可以逆向追溯的。”刘伟说。
“今年,我省将在济南、青岛每市各选取20家药店,枣庄、东营、威海、日照、莱芜各选取10家药店,其他市各选取15家药店,总共240家药店进行试点。前期有的药店比如漱玉平民已经有了一定探索,我们此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对其进一步规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周海亮表示。
试点药店须企业自愿申请,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许可。对参与试点的药店,我省做出了严格要求,首先药店要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营业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等。
“对于药店而言,婴幼儿配方乳粉不是主要盈利品类,而且,对消费者而言,到药店买奶粉也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从前段时间的试点来看,销量并不大。”漱玉平民大药房营销总监李强介绍,“我们看重的是将其作为长远服务项目吸引客源,同时用更严格的监管药品的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提振消费者对乳品安全的信心。”
(编辑: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