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临产前血压有升高,尿蛋白有一个“+”号,医生说是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请问,她在产后能否给宝贝哺乳呢?
医学上,将怀孕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水肿和蛋白尿的症候群,称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并根据症状和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关于能否产后给宝贝喂奶,经过研究测定,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产妇与正常产妇在产后3-5天,血中的刺激乳汁分泌的激素水平没有多大差异,因此具有相同的泌乳能力。而且,通过乳汁分泌还可增加血液中调节血压的物质,对产妇恢复有利。所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只要不是子痫,而且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心、肺、脑、肾等器官功能正常,就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对于轻度高血压希望哺乳的产妇,可考虑停药,密切监测血压的变化。停止后,可恢复降压治疗。对于血压较高的患者,若是患者只用一种药物进行降压治疗,医生可减少药物的剂量,密切观察产妇和婴儿的情况。降压药在母乳中的分泌及对新生儿的影响方面的资料较少,此外,哺乳中使用这些药物对新生儿产生的长期效应也没有确切的资料。建议参考Briggs等写的全美新生儿药物委员会的建议。资料显示,所有的药物都有可能会分泌到人乳汁中,乳汁/血浆的药物浓度比取决于药物的脂溶性及在生理PH下的药物的离解状态。利尿剂可能会减少乳汁的量,抑制哺乳。ACEI类药物及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由于对胎儿肾脏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副作用,应避免使用。
(编辑:爱动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