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义乌)孕婴童用品博览会展位销售合同
中国(义乌)孕婴童用品博览会展位销售合同展会介绍:
中国(义乌)孕婴童用品博览会展位销售合同备注:
1、参展单位保证在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不转让转租展位、不提前撤展。
2、参展单位同意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50%展位费或全款汇入主办单位指定帐户,逾期主办单位有权对上述展位予以调整。
3、参展单位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确认,为保证展览会整体形象,主办单位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并最终调整展台位置的权力。
4、假如选择先付50%,余款在 2013 年10 月1 日前付清,报名后未能参展企业,定金概不退还。
5、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或扫描件同样有效)。
编辑:灰太狼 发布时间:[2013-05-30 09:28:12]